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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教育学院(索莱达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

发布时间:2024-05-14浏览次数:10

2024513日,海外教育学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并结合工作实际展开交流研讨。院党委副书记张予锋和副院长唐哲文分别作为主讲人发言,院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学习。会议由院党委书记黄彬主持。

会议指出,2020年11月,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法治中国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在继承发展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刻的理论创造和实践创新,是最具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我们要深刻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教育,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新时代卓越人才的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在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中升华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意见》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高校作为培养未来人才的重要阵地,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规定,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我们要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和信仰,始终保持对师生的热爱和关心,深入学习和掌握这些法规和条例,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更好地为师生服务、为学院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我们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人才培养,注重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引导全院师生培育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思维、在全院上下营造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要注重提升党内法规教育的质效,自觉运用法律法规规范一言一行,将守纪守法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学院工作,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体现在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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