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招收香港学生

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8-12-14浏览次数:1073

福建师范大学位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肇始于1907年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拥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67万平方米,现有本科专业85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3万多人,各类研究生7千多人,境外学生(含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1000多名。学校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充分发挥地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毗邻台港澳等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11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台湾40多所高校建立了实质性合作关系。

学校图书馆藏书近400万册,拥有大量的电子书籍、古籍书刊以及7000多台教学科研用计算机,校园WIFI覆盖全校。学校设有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电视台、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学生公寓地区有文化街,内设商店、餐厅、咖啡店等,学校还拥有一系列体育运动设施,包括篮球场、足球场、游泳池、健身房、羽毛球馆、舞蹈室、音乐厅等。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将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为品学兼优的香港学生,设有专门的奖学金;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为学生就业尽可能的提供帮助,多年来保持较高的就业率。建校111年以来,学校先后为社会输送了50多万名各级各类人才,为国家和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报名资格

1.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 需参加2019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3. 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9年香港学生免试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 考生于201931—320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ecogd.edu.cn/)进行网络预报名,填报福建师范大学。网上预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内容,并于531日前上传学习概览。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

2. 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311329日(星期日及香港公众假期除外)期间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电话:00852-25424811)进行现场确认,并缴付报名费用。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报名表;

2)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学习证明材料:学习成绩证明、获奖证明、校长推荐信、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学习概览复印件等。

注:考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报名点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凭考生身份证件影印本、代报者本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考生电子照片(JPG 格式,像素为 168*240 ,文件大小35K以内。如考生已将照片上传至预报名系统则无需提交)代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确认。每位代报者只可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531日前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香港免试生43人,我校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专业类别

所属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艺术类

美术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4

5

艺术类

传播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5

艺术类

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4

5

艺术类

美术学院

环境设计

4

2

艺术类

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4

3

艺术类

美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4

2

体育类

体育科学学院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

2

普通类

心理学院

心理学

4

3

普通类

海外教育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4

5

普通类

传播学院

广告学

4

5

普通类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2

普通类

旅游学院

酒店管理

4

2

普通类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4

2

 

四、录取

20197月下旬我校将根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和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从符合我校最低录取标准的学生中,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的最低录取标准为: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艺术和体育类学生的最低录取标准为“2211”。

五、学费

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

六、住宿

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300元左右,4一间。我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奖学金

1.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47月推出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资助计划,提供资助给在指定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并通过入息审查的香港学生(称「经入息审查资助」),每名通过入息审查的学生根据其需要可获每年港币 15,000元的全额资助,或港币 7,500元的半额资助。该计划于2017/18学年起新增「免入息审查资助」,符合资格的学生每学年可获港币5,000元的定额资助。资助款项按发放,资助期为有关学生在指定内地院校就的学士学位课程的正常修业期。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只可在同一学年内接受「经入息审查资助」或「免入息审查资助」二者其一。此外,2017/18学年起,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还设立「勉力助学金计划」(「助学金计划」),旨在资助有经济需要的香港学生于内地院校就读学士学位课程期间的实习开支,包括住宿、膳食及交通等费用。具体申请资格和条件请详询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

2.学生入学后可申请教育部、福建省政府等面向台港澳学生设立的奖学金。

八、入学与资格复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3.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香港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管理及毕业

1.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 
2.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086-591-83434244

联系邮箱:iccsfjnu@263.net

网址:iccs.f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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