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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6浏览次数:34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教育部社科司将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请各单位做好专家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

二、专家信息填报要求

1.对已有专家库进行审核

专家库中目前所列专家为各高校前一年推荐并经整理后的结果,各高校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本校专家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对入库专家严格把关。对已调离学校或长期不在本校工作的专家,或因身体健康等原因已不适合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以及因发生学风问题等不符合入选基本条件的专家,要从专家库中删除

2.核实专家信息

经审核拟保留的专家,请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填报说明》(附件1)的要求,全面核实专家信息资料,特别是要核实、补充专家的移动电话、E-mail地址等信息以便及时与专家进行联系。请直接在电子表格上进行核对和修改,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栏目内容和栏目排列顺序。

3.适当增补专家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荐部分新增专家,推荐新增专家应按照基本条件要求严格把关。重点推荐“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长江学者、跨世纪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等。请注意推荐宗教学、考古学、体育学、艺术学、外语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以及新兴交叉学科方面的专家。

三、报送办法

1.请各单位及时联系信息库里已有的专家,征求其是否继续参与评审工作的意愿,并核对信息,若有变动请在《福建师范大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2)的原表上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填报说明》(附件1)直接删除、修改

2.对于新推荐的专家,请认真按新版规范表格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3),具体填表要求请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填报说明(附件1)”。新版专家信息表已打包成压缩文件,下载后请解压缩后填报。填报完成后,单独提交Excel文件即可

3.请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审核修改后的专家库(含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kycwk@fjn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学院推荐专家”。联系电话:22867459.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填报说明.doc

2.福建师范大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已有专家库).xls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新版:新增专家使用).rar

文件下载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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