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质量和立项数,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所有在编在岗的教师、外聘(或兼职)教师和博士后科研人员等。
2、除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者不能申报外,其他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均可申报,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亦可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资助方向及金额
1、预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是作为申报2016年部级以上人文社科项目的优先推荐和重点培育项目,所申报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和创新性构想,申请书在填写论证过程中应反复推敲,精益求精,申报者应主动向同行专家或导师请教,以确保预申报课题的申报质量。
2、学校将根据各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的情况,从中遴选40项未被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办和教育部立项,但选题较好和论证质量较高的预申报项目,作为2016年的校管科研项目予以资助,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同时,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拟立校管科研项目进行评审,进一步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以备来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三、申报要求和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者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申请书》或《福建师范大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申请书》,并将纸质文本一式2份和电子文本于11月20日前报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2、不具有中级职称的申报者,需有2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推荐。
3、联系人:叶祖淼,电话:22867476,邮箱:yzm2000@fjnu.edu.cn。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广大教师申报,尤其应有计划地组织已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的教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以及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预申报的教师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后出生),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预申报的教师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后出生)。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申请书
2.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预申请评审书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