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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7浏览次数:24

 

各有关学院: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5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和《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现正式发布。现就做好2015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下简称省社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度省社科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省社科联七次代表大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服务落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积极发挥省社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推动福建进一步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强大理论正能量和智力支持。

二、2015年省社科项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联系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研究以及朱子文化品牌建设等问题,提出一批专题选题条目须在一级学科后用括号注明“专题”。申报课题要紧紧围绕各专题内容设计具体选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坚持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坚持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学理阐释,努力推出一批有思想深度、有理论创见、有决策价值、有重要影响的高质量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充分展示我省社科界的理论功底、学术实力和研究水平。

三、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项目,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本年度课题指南只提出应用对策研究选题条目,用以指导对策研究,项目申请者须根据选题条目确定的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对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不提出具体的选题条目,由项目申请者自行选择设计合适的题目,以充分发挥项目申请者的研究自主性和学术创造性。项目申请者在填写《申请书》封面的“学科分类”栏目时均按一级学科填写其中对策研究项目须同时在一级学科后用括号注明“对策研究”,如:应用经济(对策研究)。本年度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含青年博士项目、青年博士论文项目)。

申报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为3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为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未获得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博士项目负责人在具备青年项目申请条件的同时,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且尚未主持过省级以上项目;青年博士论文项目专门资助我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撰写博士学位论文,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青年项目申请条件且博士论文已经开题但未申请答辩,申报时应同时出具博士论文开题报告。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参加人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省社科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六、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类中的一种。论文、研究报告一般要求在两年内完成著作类除特殊情况外要在三年内完成。

七、省社科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项目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予结项。著作公开出版后需报送我办三套。

八、项目申请所需材料及申报相关文件附件中下载。

《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务必使用2015年版本,其它年度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律不予受理。

九、截止2015年4月30日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社科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结项材料已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的除外。

2015年度申报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省社科项目。

十、各学院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包括:

1、纸质材料包括:

《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3。将《论证活页》夹在其中一份《申请书》中。《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一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2、电子材料包括:

1)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的《(单位名称)2015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清单》1份,表格请按序号、所属一级学科、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工作单位、预期成果形式、成果字数、计划完成时间、课题组成员、负责人联系方式(手机和邮箱)等栏目依次排序。

2)以项目负责人名字建立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上报的电子材料要以申报学院为名压缩打包后于5月20日前发送至kycwk@fjnu.deu.cn

十一、项目申报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5月20日。各学院务必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版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等材料报送校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根据省社科规划办文件精神,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降低评审成本,本年度项目除青年项目外实行限额申报。分配给我校申报数共70项。请各学院按照申报指标进行申报项目。

各学院项目申报数分配如下:

序号

单位

申报数

1

教育学院(含教师教育学院)

6项

2

经济学院

6项

3

文学院

6项

4

社会历史学院

5项

5

公共管理学院

4项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4项

7

外国语学院

6项

8

体育科学学院

6项

9

法学院

4项

10

美术学院

5项

11

音乐学院

5项

12

传播学院

3项

13

旅游学院

3项

14

海外教育学院

2项

15

地理科学学院(人文地理)

2项

16

闽台中心、协同中心

1项

17

其他

2项

 

附件:

     1.2015年度省社科课题申报指南.doc

     2.2015版项目《申请书》.doc

     3.2015版《课题论证》活页及通讯评审表.doc

     4.2015版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5.各学院项目申报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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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社科处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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