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科学研究  科研动态
科研动态

[注意]关于2013年度教师科研绩效奖成果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2浏览次数:43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教师科研绩效奖成果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请各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业绩奖励津贴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闽师科[2012]31号文)规定,进行科研绩效奖成果申报,其中:学术论文在CSCD、CSSCI(2012年版,含扩展版、集刊)所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均可申报。

二、科研绩效奖成果的申报期限: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2年未申报的成果可以补报)。

三、申报程序: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教师填报科研绩效奖成果申请简表(见附件1),并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校对、汇总,填写“2013年度**学院教师科研绩效奖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

各有关单位仅报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必须注明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等以及是否受校内资助,否则不予审核)、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成果和被政府采纳的咨询报告,并附上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原件(原件不退还,奖励后直接交图书馆典藏),发表的学术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内容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第六届中国高校人文社科奖和第十届省社科奖除外),咨询报告采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社科处和科技处受理学术著作和学术论文等的申报工作,教务处受理有关教材申报。同一成果只能归属一个部门申报,杜绝两边同时申报。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除人才项目外)、横向项目申报由社科处直接负责,学院和教师本人不再申报。

请各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成果汇总表必须由学院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于12月10日前报送社科处审核、确认,并将学院成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kycwk@fjnu.edu.cn,学校将对科研绩效奖成果和奖励金额进行汇总、核定、反馈、公示、审批,并于12月25日前再反馈回各有关单位。

四、科研绩效奖金的发放程序: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社科处反馈的教师绩效奖金金额,及时通知获奖教师认真、如实地填写“2013年度教师科研绩效奖金单项分配表”(见附件3,表格必须以电子格式填写,不能用手写);每位教师累计的奖金超过10000元可按多月发放(原则不超过4个月,拟在2014年1、3、4、5月发放),10000元以下在单个月内全部发放完毕;每项绩效奖成果填写一份表格;若按多个月发放的奖金,多个月相加的奖金总额必须等于所有绩效奖成果的总奖金。

2.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核、校对教师已填写好的奖金单项分配表,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按教师的姓名将该教师总奖励金额按不同月份分别累计,并填入“2013年度**学院教师科研绩效奖金学院汇总表”(见附件4,表格必须以电子格式填写,不能用手写),并再次核对该学院教师的总奖金是否与实际相符。

3.各有关单位教师申报的奖金单项分配表由学院备存,学院汇总表(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并盖章)于2014年1月6日前报送社科处确认。

4.请各有关单位安排负责该学院“教师收入管理系统”录入的教师对已由社科处确认后的奖金金额录入该系统,校对无误后,于每月10日前将税前奖金分配表报社科处确认、签字后,及时到财务处计税,并将税后签字单、税后奖金分配表(领导签字、盖章)和银行转账文本报社科处,由社科处到财务处统一办理相关银行转账手续。

5.社科处联系人:叶祖淼、吴榕芳,电话:22867476,邮箱:kycwk@fjnu.edu.cn

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抓紧时间,及时通知到每位教师(包括离退休教师),切实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科研绩效奖成果申请简表(社科类)

       2.2013年度**学院教师科研绩效奖成果汇总表 

       3.2013年度教师科研绩效奖金单项分配表

       4.2013度**学院教师科研绩效奖金学院汇总表     


关于2013年度教师科研绩效奖成果申报的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13年11月22日

 

福建师范大学微信
学院官方微信
学院官方微博
0591-22869204 0591-22869204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海外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