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青年科研后备人才队伍,推进学校事业的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青年教师成才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是我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在岗教师。 2、申请者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已主持过省级(含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省高校杰出青年教师或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以及已被遴选为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等项目资助的青年教师不在本基金项目资助之列。 二、资助方向及金额 1、申报的项目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不含教学法或有关教改问题研究)。 基础研究应注重研究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或学科建设、发展中的前沿问题;注重新兴学科、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应用研究应关注我国或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具有前瞻性和导向性的现实问题;关注为党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关注企业技术革新与管理创新等科研项目。 2、所申请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和创新性构想。 3、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每项0.6万元。 三、项目评审方式 在学院和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的基础上,本项目评审拟采取校外专家和校内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四、申报要求和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者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成才基金项目申请书》(社科处网站上下载),并将纸质文本一式5份和电子文本于10月10日前报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2、不具备中级职称的申报者,需有2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推荐。 3、本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每个单位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5项。 4、联系人:叶祖淼,电话:22867476,邮箱:kycwk@fj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3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