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管理

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调剂复试办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15浏览次数:641

   根据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我院将于4月16日进行2015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第二次调剂复试,复试比例为1:1.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复试需准备的材料及复试过程安排

(一)复试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报名信息为准,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往届本科生持本科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的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同等学力者持专科毕业证及同学力报考证明,已获本科毕业证的成人应届生持本科毕业证及同等学力报考证明)

2.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政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两份;temp_15041511331495.doc

5.《调剂申请表》原件一份temp_15041511331675.doc

6. 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需加盖本科所在院校公章或教务章);

8.个人简历;

9.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10.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文件要求,复试费用每人30元(收款发票在复试结束后统一发给考生);

1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认证报告》※注:所有考生务必于复试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验证成功后,考生可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验证失败,往届本(专)科毕业生请立即到该网提供的各地学历认证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立即与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确认学籍注册信息。有效期必须申请至1561日后。

以上材料请考生务必准备齐全,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将加分项目相关材料和本人申请书提交我校研招办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研招办通知学院对其初试成绩进行相应加分。

 

(二)复试项目、办法及分值

复试总分100分,以口头面试为主,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80分)。

1、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总分数,但采取一票否决制,以面对面问答为主。

2、 心理测试:不计入总分数,以量表填写与问答为主。

3、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分值为20分,采用面对面问答。

4、 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分值为8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4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40分,以面对面问答为主。

(三)复试的流程

1、思想政治面试内容:自我介绍(1分钟)、考官提问(5分钟);

2、心理测试:量表测试及问答(20分钟);

3、英语面试内容:问答与口译(5分钟);

4、专业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内容:自我介绍(1分钟)、说课和试讲(10分钟)、考官提问(5分钟);

注:所有考生复试期间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与专业面试相关的材料进场,违反规定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为考生初试总分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50%。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3.个别因特殊原因被录取的新生而不能按时入学者,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一年期满后再申请返回入学。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5月10日前与我校研究生处签订《保留入学资格协议书》(可从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试时间安排及体检事宜

4月16日上午8:00到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集中(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和平楼一楼学术报告厅),进行资格审查及安排相关复试事宜(考生需带通知中所要求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9:30进行心理测试;下午13:00全体考生到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学术报告厅集中13:30进行专业、政治和英语的复试。

4月17日上午800 仓山校区师大医院,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参加体检。*能提供2014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报考单位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并签署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temp_15041511388538.doc者可以不参与本次体检。

四、奖助学金政策

1.拟录取为2015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新生在入学取得学籍并通过研究生奖学金资格审核的,均可获得每年6000元的研究生奖学金。

2.报考我院的推免生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

五、其他事项

1.参加复试对象包括:第二次调剂考生;

2.招生复试监督电话:校纪委0591-22867225,研究生处0591-22867433;

3.复试办法由海外教育学院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复试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名单于复试后1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

5.请全体考生复试往返途中注意安全;福州交通指南可以下载附件查看。temp_15032318151892.doc

6.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校研究生院、海外教育学院网站相关通知或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91-83441397。

                                            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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