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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大获批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

发布时间:2010-07-14浏览次数:123

    近日,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同意福建师范大学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复函》(教外司来〔2010〕929号),我校正式获批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成为我省继厦门大学之后第二所、省属大学第一所取得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资质的大学。今后,教育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我校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工作,并按学生标准拨付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人头费。
    中国政府奖学金是中国政府设立的,旨在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教育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备忘录,对外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分为中国政府国别奖学金、长城奖学金、亚洲留学奖学金、中国—欧盟学生交流奖学金等12个项目,包括本科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汉语进修生奖学金、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和高级进修生奖学金。截止目前,我国有资格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院校共有162所。
    此次获批,是我校留学生教育的一个重大突破,意味着我校的留学生教育率先进入了“国家队”,将对推动我校的国际化进程、扩大对外影响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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