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3年5月14日至5月31日。
二、申报流程:任课教师登录网上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在“公共选修课申报”模块进行申请,请准确填写课程简介、教材信息、课程归属、场地要求、上课时间等信息(未填写完整的不予审核通过,具体操作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一)。
学院用户也可登录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客户端添加课程申请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仓山校区的公共选修课如在第一轮选课中未达到课程容量一半的,将在第二轮选课中转到旗山校区供学生选课。
(二)根据《教务处关于加强本科生公共选修课建设的若干意见》(师大教〔2012〕71号)关于每15名专任教师开设一门公共选修课的要求,本学期已对到达以及突破开课标准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等8个学院进行了奖励。从下学期起,各学院必须认真落实文件规定的开课要求,加大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设力度,未到达开课标准的将从下年度教学经费中酌情进行减扣,用以支持符合开课标准的学院进行课程建设。
教 务 处
201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