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旧网站栏目  研究生工作
研究生工作

关于做好海外教育学院 2020 年冬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31浏览次数:1844

为做好海外教育学院 2020 年冬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具体流程公布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学院启动 2020 年冬季申请学位预登记后,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1.研究生需于2020 年 9 月 17 日前与导师确定最终版论文(字数需不低于 3 万字),方可进行毕业申请。

2.研究生本人于 2020 年 9 月17日-9 月 21 日期间登陆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

二、资格审查

(一)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1.9 月 21 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2.9 月 24 日-9月 28 日,学院将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开展审查工作。

3.审查结果由各学院录入“系统”(学生可在“系统”查询),并在学院网页上公示 5 天。

4.研究生学籍卡一式 2 份于 9 月 28 日前送到学院。

(二)10 月 8 日—10 月 12 日学校对各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学院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者,须推迟申请学位。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和送审。

1.研究生须于 2020 年 10月12 日-10 月 18 日登陆“系统”上传拟送审学位论文(若有附件,可一并上传),并提醒导师登录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

2.导师需 10 月 19日 24:00 前进系统对学位论文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检测。

3.学位论文申请是非公开的,在 10 月 8 日前,须对送审论文进行脱密处理,并向学院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请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4.学院 10 月 20 日对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检测报告将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10%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将取消学位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并报学校审批。

5.10 月 24 日—25日,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6.10 月 26 日前进行论文送审抽盲,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 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未参加抽盲者自动推迟毕业。

四、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分为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时间为 10 月 26 日-11 月 26 日。

1.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

2.10 月 26 日-11 月 26 日,学位论文送审。

3.11 月 26 日-11 月 27 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

五、论文答辩

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相应修改情况表,经学院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1.11 月 26 日-12 月 1 日,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学院将提前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安排表,供师生查询。

3.答辩结束后,学院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

1.12 月 4 日-7 日,研究生登陆 “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电子版,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纸质版论文须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2.12 月 8 日 24:00 前,导师在系统内完成对最终版论文的审核。

3.12 月 10 日-11 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学位论文重合字数如不符合学校标准,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毕业和申请学位资格。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11 月 26 日前,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院汇总后提交给研究生院。

八、学位授予

1.12 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合并到 2021 年夏季参加仪式,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其它事项

1.2020 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

2.研究生院主页将补充、更新相关通知,请大家及时关注。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福建师范大学微信
学院官方微信
学院官方微博
0591-22869204 0591-22869204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海外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