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精神,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大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关于深入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闽师委综〔2014〕 号)的有关要求,校文明委、校团委联合组建“三节”学生督导队,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三节”学生督导队分为校、院两级,校级督导队由各学院督导队负责人组成,院级督导队由学院自行组建。
2、校、院两级督导队成员参与“三节”督导行动可认证志愿服务时数,督导队成员可优先参与各级各类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
3、请各学院(除人民武装学院、闽南科技学院、研究生院外)确定一名责任心强、课余时间充足的主要学生干部为学院督导队负责人,于9月21日(星期天)18:00之前将负责人信息(姓名、学院年级专业、联系方式)以短信、QQ等方式发送至杨顺昌处,联系电话:13400539246。
校文明委 校团委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