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国志愿者2014年考研加分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2-14 | 浏览次数: 52 |
各位汉语教师志愿者:
为完善志愿者优惠政策,2012年教育部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文件中规定:“毕业生到海外志愿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教育部要求,请满足上述规定且参加了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志愿者务必于2月26日前正确填写附件《2014年硕士研究生加分汉语教师志愿者信息统计表》,并发邮件至287254463@qq.com进行汇总统计,邮件标题以“考研加分+志愿国别+姓名”命名,以便统一进行审核并上报有关部门落实。
附件:表格和优惠政策
海外教育学院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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