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届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选手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5-20 | 浏览次数: 10 |
各学院: 根据省总工会、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闽工〔2014〕49号)的文件精神,校工会、校教务处决定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各学院须推荐一名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后出生),所教授课程能体现本学院学科优势和特点、教学效果好的青年教师。 二、参赛对象 学校从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教师中进行选拔,最终推选3名教师参加第二届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三、奖项设置 代表我校参赛的3名教师奖励等同于学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对参赛省级获奖教师,学校将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业绩奖励津贴实施办法(修订)》(闽师科〔2012〕31号),分别给予特等奖15000元、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的奖励。获得省级竞赛各组特等奖的青年教师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情况可作为教师评聘职称职务、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推荐要求 各学院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择优选拔原则做好推荐工作,推荐人选需填写《第二届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一式18份(见附件),并于2014年5月14日前将推荐表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408—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jwczlglk@fjn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何老师;电话:22867391。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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