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程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4-13 | 浏览次数: 10 |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对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教学档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1)专业培养方案
(2)学院专业名称一览表
(3)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共5个学期各专业开课的课程名单
(4)2020、2021、2022、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清单
(5)2020、2021、2022、2023届毕业实习或教育实习清单
请于专家检查前准备好以上目录清单。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大纲、教师教学手册、教案、课程考核材料、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及教育实习、实习基地等七项内容由督导专项检查
(二)教材由课程与教材科核查相应表格。
(三)材料提交:(以《关于开展课程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附件表格为准)
1.教材自查表格(附件3)
2.《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质量自评、主要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表》(附件7);
3.《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实习情况表》(附件8);
4.《福建师范大学实习基地建设情况一览表》(附件9)。
以上表格请于4月15日前提交,其中教材自查表格送交课程与教材科(联系人:陈军),其他3类表格送交实践科(联系人:徐玉华)。
三、检查安排
根据《本科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安排表》,教务处联络员提前与检查人员、学院联络员商定具体的检查时间、地点,检查工作应于4月30日前完成。
评建办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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