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予陈奕玮、颜国展等2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8 浏览次数: 1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细则(试行)(闽师201733号)第条第(一)款规定,我校陈奕玮、颜国展2位生未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给予陈奕玮、颜国展2位生退学处理,现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41118-1122

联系电话:0086-591-87939593

附件: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20241118



附件:

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层次

国籍

姓名

专业名称

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

1

本科生

中国台湾

陈奕玮

广告学

20000520

10552593

2

本科生

中国台湾

颜国展

旅游管理

20000316

09126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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