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切实维护我校学籍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细则(试行)》(闽师教〔2017〕33号)文件要求,拟对以下2名学生因休学、保留学籍期满而又逾期未申请复学,期间经学院多次联系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无果的学生予以通告。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入学年份 | 专业 | 备注 |
1 | 629012018004 | 陈奕瑋 | 2018 | 广告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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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32032018003 | 颜国展 | 2018 | 旅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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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上同学于2025年11月27日之前尽快回校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学院将提请学校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院联系电话:0591-22868316;0591-87939593
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