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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9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附件3-5(校内程序一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附件1或附件4)及相关答疑(附件2或附件5)。

为保证我校申报成果质量,原则上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著作类成果A类出版社出版;2.论文类成果在A类及以上级别期刊上正式发表;3.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获得国家有关部委采纳或领导批示,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4.申报成果获得过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三、申报单位

根据通知要求,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填表要求填写2025年新版《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见附件6或附件7,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技术问题联系4008001636并将申报材料(详见“五、申报材料”)提交各学院审查、推荐

注:1.《申报评审表》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2.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3.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二)学院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审、推荐将申报成果优先顺序排序后向我处推荐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行政楼501室,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skccgk@fjnu.edu.cn学院推荐时间截止11月4日。

主要审查: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三)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学校组织形式审查、评审,根据省里给的名额推荐拟申报成果,并将相关材料提交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办

(四)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办组织评审推荐、公示推荐结果,并向教育部报送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二)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原件)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10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评审表》中填写的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成果获奖情况以及成果受项目资助情况等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证明材料建议制作目录。

(四)装订要求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装订要求:成果(原件)一式3份无需装订,其他材料按《申报评审表》、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共10 本,每本封面建议用白色卡纸打印胶装

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装订要求: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共10 本,每本封面建议用白色卡纸打印胶装

(五)电子版材料

各申报人应提供成果全文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均为PDF版(单个文件最大不超过50Mb,如超过可以拆分为多个文件),与申报评审表电子版(word原版)打包;

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申报人+成果名称/证明材料/申报评审表

根据通知要求,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六、其他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评奖工作,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对申报材料要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突出质量导向,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规范,高质量地完成推荐工作。

联系人:李绍锋,联系电话:22867476,电子邮箱:skccgk@fjnu.edu.cn

 

附件: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docx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docx

5.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docx

6.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rar

7.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rar

8.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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