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请按照《通知》并以下要求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
请各学院于6月10日上午12:00前报送《2022年落实计划统计表》,《2022年落实进展情况统计表》有进展要报送,并分别于8月15日前、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报告;材料均应按时以电子版形式(盖章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邮箱kycwk@fjnu.edu.cn.
附件:1.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docx
4.XX学院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报告.docx
社会科学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