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项目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

发布时间:2023-02-14浏览次数:752

为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教育部语合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委托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以下简称推荐机构)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汉语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

福建师范大学为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接收院校,并设有合作奖学金项目,包括一学年研修生、本科生和硕士生,欢迎世界各地的学生申请。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汉语教育、教学及汉语国际推广相关工作。

4.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3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2023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  

2023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年。

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210分、HSKK(中级)60分。

3.一学年研修生  

2023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3.1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分,具有HSKK成绩。

3.2 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

汉语考试成绩达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分。

3.3汉语研修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4.一学期研修生

2023年9月、2024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

三、办理流程

2023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奖学金网站cis.chinese.cn)申请奖学金。

登录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申请截止日期为:

1.4月15日(7月入学)。

2.5月15日(9月入学)。

3.9月15日(12月入学)。

4.11月15日(2024年3月入学)。 

中心集中评审,择优资助,于入学前2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免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23年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五、联系方式

中心:

汉办考试与奖学金处

电子信箱:scholarships@chinese.cn

传真:+86-10-58595727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电子信箱:jwszs@fjnu.edu.cn

电话:0086-591-83465026

联系人:王老师


附录1.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奖学金线上项目仅资助学费。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停发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结)的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160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800元人民币/年/人

 

附录2.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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