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系福建师范大学所属的二级办学单位。因工作需要,学院拟向社会招聘境外生管理服务行政人员1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 1989年1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期间担任班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5)外语水平: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4.符合我省劳务派遣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境外生管理服务行政人员 | 1 | 不限 | 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相关专业优先 |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需入住学生公寓 |
三、信息公开发布网址:
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网站(http://iccs.fjnu.edu.cn/)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5日11: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电子版材料(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应聘岗位—姓名”)发送到报名邮箱iccs@fjnu.edu.cn,并电话确认报名情况,联系电话:0591-83536962,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1)《海外教育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六级成绩报告单等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月5日。我院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线上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六、体检
1.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海外教育学院向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推荐拟聘人选,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工作。
九、薪酬福利
工资及福利待遇与学院其他同类别院聘人员相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并享有学院规定的编外人员相关津贴。
十、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核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者应聘过程中的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学院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9417。
4.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91-83536962。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编:350117。
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