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管理

关于2016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增加调剂名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1浏览次数:637

    经研究生院调配招生指标,2016年我院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增加10名招生指标。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我院将于331日开始进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2016年第二次网上调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人数

我院 2016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新增招生指标10人。按照1:1.2比例的差额复试要求,现需从调剂网甄选12名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二、调剂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及相关专业

4.调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限全日制对外汉语(汉语国际教育)、中文、英语(师范类)专业;

5.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外语科目为英语一

6.单考生不能参与调剂

7.“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复试安排

 学院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http://iccs.fjnu.edu.cn/n1903c16.aspx组织考生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供2015年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报考单位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45日上午8:30到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集中(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和平楼一楼学术报告厅),进行资格审查及安排相关复试事宜(考生需带通知中所要求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0:00进行心理测试;16:00进行面试。考生以报名信息为准,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调剂申请表》、《现实表现情况表、《考生体检承诺书》;2.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3.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及学历(应届生为学籍)验证报告;4.个人简历;5.获奖证书复印件;6.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7.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

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将加分项目相关材料和本人申请书提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523)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办公室通知学院对其初试总成绩进行相应加分。

复试费缴纳方式:考生于复试前两日登陆我校财务处网银缴费系统,将复试费(130元/生)转账至我校。考生可于2016年5月9日—20日上班时间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复试费发票,逾期不再保留。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其缴纳的费用将于此期间退回原网银账户。

 

四、其他事项

1.招生复试监督电话:校监察处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7115(监察处)

2.复试办法由海外教育学院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复试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名单于复试后1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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