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项目

2015年福建师范大学留学生校长奖学金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8-11浏览次数:816

一、申请对象

申请就读或已就读我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的优秀留学生。与我校有合作关系的国外学校、机构或我校研究生导师推荐的优秀留学生优先考虑。

二、奖学金类型

1.全额奖学金:该奖学金包含留学生在我校的学费、实验费和校内住宿费。

1)本科生2万元/学年×人。

2)硕士研究生3万元/学年×人。

3)博士研究生4万元/学年×人。

2.部分奖学金:该奖学金包含留学生在我校期间的部分学费。

1)本科生1万元/学年×人。

2)硕士研究生1.5万元/学年×人。

3)博士研究生2万元/学年×人。

注:部分奖学金直接抵扣留学生学费,不足部分由学生自行缴纳。

三、申请条件和评选标准

(一)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高中学历(或同等)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获得学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获得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5.未获得中国政府和其他机构的各类奖学金或资助。

(二)评选标准

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福建师范大学留学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当年奖学金额度和申请人条件确定获得奖学金人员名单。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评选标准

本科

1. 汉语言本科可零程度入学

2.申请文科(除汉语言专业)需新HSK 五级及以上证书,申请理科需新HSK四级及以上证书

硕士

1.获得国内或国外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2.国内高校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或与我校有合作关系的国外学校、机构推荐

3.申请文科需新HSK 五级及以上证书,申请理科需新HSK四级及以上证书

博士

1.获得国内或国外高校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2.国内高校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或与我校有合作关系的国外学校、机构推荐

3.申请文科需新HSK 五级及以上证书,申请理科需新HSK四级及以上证书

四、申请流程

1.学生登录以下网页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资料。

2.学校对申请者进行评审。

3.相关网站上公布获奖学金者名单,并为学生办理来华签证许可。

五、申请时间

2015811日至823日在指定网上提出申请,9月初公布评审结果。

六、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均在网上完成)

1.申请表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的证明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本。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学习成绩单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本。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申请人必须提交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5.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推荐人研究方向需与留学生攻读学位方向相关或相近)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在中国境内申请者,须出具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幅素描画,2幅色彩画,2幅其他作品)。

7.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及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表格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仅6个月,申请人应据此确定本人的体检时间。

七、联系办法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6-591-83434244

 

联系邮箱:iccsfjnu@263.net

 

 

福建师范大学     

                               201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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