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华侨港澳台学生联招体育类、艺术类、播音主持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术科考核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6浏览次数:1817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报考我校体育、艺术、播音主持、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的学生,术科考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考体育、艺术、播音主持、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的学生,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学习基础和学科发展潜质。

(一)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有运动特长,具备参加体育竞赛的获奖证书或者运动员等级证书。请考生将全国联招考试报名表、身份证件、获奖证书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如有请提供)复印件邮寄至我校。

(二)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有艺术特长。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需提交个人艺术表演视频(10分钟以内);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提交美术作品(素描和色彩各一张),并在作品右下角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请考生将全国联招考试报名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艺术表演视频光盘或美术作品原件邮寄至我校。

(三)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必须有播音主持特长。报考播音主持类专业的考生需提交个人普遍话朗诵和新闻播报视频(10分钟以内)。请考生将全国联招考试报名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视频光盘邮寄至我校。

(四)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考生必须有编导专业基础。报考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的考生需提供原创微电影短片一部(主题为“美好时光”,时长3-10分钟)和摄影作品一组(主题为“复苏”,5-8张)。请考生将全国联招考试报名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视频、摄影作品光盘邮寄至我校。

 二、我校将组织校内专家对考生的专业水平进行考核,531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术科考核合格名单,并按照要求将合格名单上报联招办审核。

三、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的专业水平进行复查。提交虚假术科考核材料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并由我校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处理。

四、报考体育、艺术、播音主持、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能跨类转专业。

五、材料接收截止时间:430(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和平楼212室,邮编:350007,电话:0086-591-83434244,联系人:林老师),请在信封上注明“联考术科考核材料”,所交纸质材料概不退还。

                         

                                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201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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