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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师委宣〔2016〕26号

发布时间:2016-12-21浏览次数:313

关于公开征集2017年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日前,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下发通知,决定公开征集2017年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出版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宣传阐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普及读物;

2.宣传、解读“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一带一路”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的形势政策普及读物;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倡导新时期福建精神的文化普及读物;

4.反映“法治福建”建设实践,解读《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普及读物;

5.有福建地方特色,反映福建历史文化的普及读物;

6.适应社会发展,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知识性社会科学普及读物;

7.传播社会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的社会科学普及读物。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译著、工具书、论文及论文集、教材、软件、音像电子制品、对策性和工作性研究报告以及自然科学普及读物等形式成果;

2.申报项目存在学风问题或知识产权争议;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

4.已经获得其它项目经费资助的;

5.项目最终成果不同意统一组织出版的。

二、资助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导向,体现主旋律;

2.申报项目具有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趣味性,通俗易懂,雅俗共赏,适合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公众阅读;

3.出版资助项目的申报人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书面申请,并须由全体编写人员签名同意,著作权必须无任何争议);

4.申报材料应具备鲜明主题、基本框架、部分样章和主要参考文献;

5.最终成果形式应为中文汉字图书,字数一般不超过100千字(含图片),鼓励图文并茂。

6.项目负责人须在福建省内工作和生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声誉,身体健康且能担负实质性编写工作;

7.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

三、评审立项

1.普及读物项目采取公开征集、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办法确定资助项目。

2.普及读物项目评审按相关相近学科领域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专家评审推荐的普及读物项目经省社科联批准后,下达《项目立项通知书》。

四、项目管理

1.经省社科联批准立项的普及读物项目纳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

2.《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为省社科联与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的项目资助合同。

3.获准立项的项目将由省社科联全额资助出版,出版经费由省社科联直接支付给承印出版社。

4.项目书稿完成和提交省社科联的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前。如不能如期完成,同一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普及读物项目。

5.项目最终成果公开出版后免于鉴定,颁发给《项目结项证书》。

6.普及读物项目成果由省社科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出版社,统一组织出版,全额资助出版。

五、其它事项

申报人须按要求填写《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并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5份)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校部办公楼709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8372920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丘启林,联系电话:0591-22867153。

 

附件:1.关于2017年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读物资助项目系列主题的补充通知.doc

      2.《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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