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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教育实习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02浏览:1297

师大教〔201894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教育实习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我校2015级教育实习已结束,为更好地巩固实习成果,鼓励先进,现开展我校2018-2019学年教育实习评优工作。

一、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实习评优办法(修订)》(师大教〔201893号)的要求,认真开展教育实习综合评定和优秀推荐的工作。

(二)各相关学院可根据校评优办法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学院的评选细则。

二、材料报送

(一)实习工作先进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习工作总结、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和《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工作先进学院申报表》等。

(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实习工作总结、《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实习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和《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实习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

(三)优秀实习生:《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表》和《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四)请于2019115日前将相关评优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师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2935038661@qq.com,联系电话:22863813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实习评优办法(修订).docx

2.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实习评优相关表格.doc.doc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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