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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家语委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1浏览次数:118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专家学者在咨政启民、科学研究等方面作用,保障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推荐国家语委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1929号),教育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荐专家并更新有关信息,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将参与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评审、科研成果鉴定、决策咨询、资政建言等重要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师德和优良的学风。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宽阔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学术影响。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研究生导师,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四)研究领域: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外国语言学、中文信息处理、普通话推广培训测试以及语言经济学等与语言学相关的交叉学科。

二、推荐要求

(一)重点推荐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

(二)各部门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全面核实专家信息,特别是要核实专家的移动电话、邮件地址等信息(专家信息不完整将无法入库)。

(三)信息采集在专家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的优秀专家将参与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评审、科研成果鉴定、决策咨询、资政建言等重要工作。

(四)为保证专家的个人信息安全,请各部门对填报信息严格保密。

三、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按要求填报专家信息模板(附件),黄色字段为必填项;将专家照片(2寸证件照,小于200KB/张)以姓名命名后放入“专家照片”文件夹内。专家信息模板打印后在表头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材料于628日前报送至社科处504办公室,电子版(含指定的excel表及照片电子文件)发送到kycwk@fjnu.edu.cn

联系电话:0591-22867459


附件:专家信息上传文件夹.zip

关于推荐国家语委专家库专家的通知.zip


社会科学处

20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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