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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几点说明

发布时间:2017-05-16浏览次数:1750

一、毕业生组织关系办理的基本流程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毕业时一般应从学校转出(继续留在学校工作或学习的除外)。工作流程如下:

1.毕业生党员本人联系并确认转往党组织名称,党支部汇总党员信息;

2.辅导员初审《审核表》,并报学院党委审核;

3.辅导员持《审核表》按照时间安排到组织部复核,领取省外介绍信;

4.复核无误后,按照要求统一打印省内介绍信,规范填写省外介绍信;

5.持介绍信、《审核表》、《统计表》定稿按照时间安排到校组织部盖章,并将《审核表》《统计表》定稿电子版发至zzbzzk@fjnu.edu.cn

5.介绍信第二、三联在离校前及时发放到位,第一联学院留底;

 6.毕业生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转往党组织办理,并及时通过快递、传真、拍照等方式将介绍信回执联反馈回学院;

7.学院及时跟踪回执情况,于10月中旬和年底分两次报送回执跟踪情况,力争年底回执率达100%。

如需重开介绍信的,应在介绍信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持原介绍信、《党员介绍信重开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党委审核后,到校组织部办理。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基本要求

1.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接收方应是基层党委,不能为党总支或党支部。如,毕业生党员居住地或原籍为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应将其组织关系转到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党委,不能直接转往村党支部。

2.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如果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属党委;如果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委组织部或个人档案所挂靠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委。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往省内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或原籍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如办理人事代理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人才市场所在党委。转往省外的,应转往居住地或原籍的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党委,不能转到街道或乡镇一级党委。

4.接转范围分省外、省内、校内、本院、保留五类。转外省外(含中央直属单位)的,开具盖有“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章的介绍信。转往省内、校内的,开具盖有“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章的介绍信,具体流程见《介绍信打印说明》。校内接转,即在本校其他学院学习或工作,介绍信抬头为“**学院党委”;本院及保留的,无需开具介绍信。

5.规范使用党委全称及简称。全称:中共**委员会,简称:**党委。例:中共福州市闽侯县委员会(全称),福州市闽侯县党委(简称)。省外名称应体现**省**市**,省内名称应体现**市**县(镇)。

三、几种常见类型说明及示例

1.在省内公立中小学就业的,一般转往所在地的教育工委。市属中小学转往市委教育工委;区(县)属的转往区(县)委教育工委。例如福州四中——福州市委教育工委;湖前小学——鼓楼区委教育工委;上杭县白沙中学——上杭县委教育工委。(特例:福州一中——福州一中党委)

2.在省内私立中小学就业的,由毕业生本人自行向所去单位落实。

3.在省内高校就业或升学的,一般转往该校党委组织部(未设党委组织部的转往党委)。例如福州大学——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4.在省内企业就业的,若该企业有设党委的,可直接转往该企业党委,例如网龙公司——网龙公司党委;若该企业未设党委,请自行咨询落实企业所属上级党委名称,或转往本人居住地及原籍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例如漳州市三联进出口公司——漳州市私营企业协会党委。

5.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含师范类),(1)转往省内的,根据省组规定可简化转接程序,居住地或原籍在城市的可以转移到街道党工委,居住地或原籍在农村可转移到镇党委或乡党委。如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街道长安社区——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街道党工委;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孝池村——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党委;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党委。(2)转往省外的,不可简化,需转到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党组织,如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石桥镇——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委组织部,不能是石桥镇党委。

6.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4)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直辖市及省、自治区辖市区委组织部;(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7)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组织部门;(8)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9)中央各金融机构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委。

7.若与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可转往该人才市场所属党委,需确认是否接收党组织关系。福建省内部分人才服务机构对应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如下: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机关党委;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福建省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团省委机关党委;福建省建筑人才市场——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机关党委;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福建省交通厅直属机关党委;京闽人才市场——福州市私营企业协会党委;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均转到单位党组织或街道党工委,一般不再转到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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