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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2浏览次数:306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和《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 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各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社科处。

4. 申报截止日期为528。各申报者请将申报项目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8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于528前统一报送社科处。申请书上传由省教育厅负责。

5. 各申报者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社科处联系人:叶祖淼;联系电话:22867476;邮箱:kcywk@fjnu.edu.cn

 

附件:《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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